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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把白月光骗回家(求收藏,求追读。)

方晴的个子有一米六五,这身高在南方女孩里,已经不算矮了。

只是周明昊比她高了快二十厘米,步子大了不少。

随着思绪的放飞,周明昊的脚步越迈越快,方晴确实跟不上了,这才开口。

“那咱俩并排着走吧?”

周明昊提议。

“恩,好。”

走在路上,周明昊用馀光瞥着方晴,调整自己的步幅,免得她再落下。

“刚才不好意思了。”

“刚才,对不起呀。”

沉默了片刻,两人一起开口,然后又尬住。

周明昊先打破僵局,半真半假的说道:“我掉进河里之后,脑子就一片空白,被救上岸的时候也没清醒,都是身体下意识的反应,你别往心里去。”

既然周明昊这么说,方晴也只能吃个哑巴亏。

“我,我晓得呀,就是从来没有……周明昊,我拒绝你的时候,可能态度有点生硬了,你别生我的气呀。”

“我掉河里跟你没关系,你可千万别有心理负担。我这人吧,从小就有低血糖的毛病,刚才应该是犯病了,晕了。”

周明昊尽量说的诚恳,但方晴明显不信,嘴巴微微嘟起。

你表白,我拒绝,接着你就掉河里了。

现在你告诉我,是低血糖犯了。

骗小孩子呢?

但不管怎么说,周明昊给了彼此一个台阶下。

方晴佯装相信了这套说辞:“原来是这样啊,我当时也觉得很奇怪。那个,其实你人真的很好,长得也帅,就是咱俩不太合适……”

周明昊插嘴道:“咱俩确实不合适,这事儿你就别提了。”

方晴跟那些茶艺大师不同,她不喜欢养鱼。

对没感觉的人,她都会态度鲜明的拒绝。

但周明昊也知道,方晴挑选男朋友的标准,其实也不怎么靠谱。

她那么骄傲的一个人,居然愿意跟一个老男人在一起,那人还是她的博士生导师。

选择这个人的原因很简单,她觉得对方成熟风趣,而且跟他相处的很合拍。

只是,方晴人生第一次恋爱的结局,并不象爱情童话,而更象一部烂俗电视剧。

那人的取向有问题,和方晴交往的原因,是想要骗婚生子。

还好方晴及时看出问题,果断分手。

虽说她没受什么损失,但精神却大受打击,从此彻底封心。

周明昊平静的语气,让方晴非常意外。

她上大学以来,已经拒绝了好几个男生的追求,唯独周明昊的反应最为平静。

如果不算刚才跳河的话。

“你现在跟平时,好象有点不一样哦。”

方晴的长睫毛忽闪了几下。

“可能经历过生死之后,人总会变的吧。方晴,以后咱俩就做朋友,我不会再提跟你谈恋爱的事儿了。”

“好的呀,谢谢你的理解。”

“是我该谢谢你。”

说到这里,周明昊的脸上闪过一丝笑容。

都重生了,你还能逃出我的掌心?

方晴并未察觉,她嘱咐道:“今天的事,你不要对别人说呀!”

“放心,天知地知,你知我知。”

闲聊间,两人已经来到周明昊住的居民楼下。

上辈子在父母去世之后,周明昊常住京城,已经有五年没有回过齐州。

这套房子,也早在他大学毕业那年就被卖掉了。

故地重游,陌生多过熟悉,周明昊驻足原地,一时间有些唏嘘。

“你怎么不走了呀?”

“我要是说,忘了自己家住哪里了,你信吗?”

“这怎么可能呀?”

“可能是掉河里的时候,脑子进水了吧。”

方晴回想起刚才的情形,周明昊沉在河底一动不动,嘴里咕嘟咕嘟的冒泡泡。

那样子实在是太吓人了,不然她也不会一急之下跳进水里。

不过,“脑子进水”这个说法,还蛮有趣的,方晴忍得很努力,才没笑出声来。

周明昊看到了记忆中的铝合金窗框,蓝色的玻璃,总算找到了自己的家。

“我家住三楼东户,咱们走吧。”

站在防盗门前,周明昊摸出湿漉漉的钥匙,在裤子上擦干水后,插进了锁芯。

这种老式十字花锁具可不能进水,一旦生锈了,开起来会特别费劲。

“咔哒”一声,房门开了。

“请进,欢迎来我家做客。”

周明昊摆出个“请”的手势。

方晴站在门口,在地垫上蹭了蹭鞋底的干泥,纤细的脚趾,不安的收缩着。

“你,你不会对我做过分的事情吧?”

周明昊有点无奈:“信不过我?这楼上楼下的邻居,都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,而且这房子的楼板很薄,都是水泥预制板,隔音特别差,真有事你喊就行了呗。”

“我不是信不过你,我就是第一次去男生家里……”

“你大可以放心,我这人很好面子的,不会给别人第二次拒绝我的机会。”

“恩……”

方晴相信了。

她进门的时候,抬头看了一眼周明昊。

这个男生的气质,变化的有点快,好象突然间就成熟了。

他的谈吐变得风趣了许多,那种骨子里透出的自信,也跟平时完全不一样。

周明昊不知方晴心中所想,他推开右手边的磨砂玻璃门:“卫生间在这,我家装的太阳能热水器,你应该会用吧?”

“会的。”

“这条毛巾我刚洗过,还没用。你要是嫌弃的话,我找条新的给你。”

“不用了,这样已经很麻烦你了。”

“行,那你先去洗澡,我给你找两件替换的衣服。”

“啊?”

“啊什么啊,你穿着脏裙子回学校,这澡不白洗了吗?好了,进去吧,记得反锁卫生间的门。”

周明昊把方晴轻轻推进了卫生间,头也不回,走向自己的卧室。

二十多年没回来过,他还真有点想念这里。

推开房门的瞬间,那种时空穿越感,立刻具现化了。

周明昊从小就不是个死读书的人,他头脑聪明,爱好广泛。

墙上挂着的吉他,床头柜上的数码相机,床下的篮球,这些都是证明。

拍拍计算机桌上的大头显示器,轻抚放在旁边的《java》跟《c++》,身后书架上面摆着《计算机学报》、《软件学报》等专业期刊,也有《科幻世界》、《当代歌坛》、《大众摄影》这样的休闲杂志。

挪开抽屉里的相册,下面放着磁带、游戏光盘,也有不可以细说的学习资料。

在上网还要靠拨号的年代,下载速度极慢,光盘就成了传播快乐的最佳载体。

王菲,朴树;仙剑奇侠传,英雄无敌;小日子的,欧美的,港岛的……

周明昊大略看了一眼,就把抽屉关上。

“今后有大把的时间感怀,还是先办正事吧。”

他转身拉开衣柜,先拿了件短袖衫穿在身上,然后愣住了。

这里面可没有适合女孩子穿的衣服,他的那些的衣服,对方晴来说又长又大,穿着肯定不合身。

周明昊的目光,最后落在一个挂着的塑料西装袋上。

这里面,是周明昊考入实验高中那年,他爸托朋友从国外带回来的礼物,尤文图斯的球衣,10号。

这球衣上有皮耶罗的亲笔签名,周明昊一直视若珍宝,从没舍得穿过。

他上辈子在足球上受了太多气,这辈子不想再当足球球迷,这件球衣也就没那么珍贵了。

球衣是码,给方晴穿,倒也不算太大。

周明昊把球衣拿在手里,走到卫生间门口,等到淅淅沥沥的水声停了,轻轻敲响了门。

“方晴,我把替换的衣服,挂在门把手上了。”

方晴回答的声音有些慌乱,还带着点回音:“啊?哦,好的,谢谢你。那个,你能不能先回自己的房间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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